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要闻关注 >> 正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
发布时间: 2024-01-0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在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

二、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

三、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

四、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

上一条: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下一条:登高壮观天地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上新征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