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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4 来源:​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清明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加强2018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学校纪委以及纪检委员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以及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等问题。以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为契机,坚决查处“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特别是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将公务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购买礼品、烟酒;违规向下属单位或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车;既坐公车又违规领车补;名义上单位调剂使用,实际上长期由领导干部个人使用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监督举报电话:65928060、13452141456

纪检监察处

2018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学习《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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